
4.4.1 天橋采用鋼筋混凝土、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時,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《公路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橋涵設計規范》JTG D62的規定;采用鋼結構時,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《公路橋涵鋼結構及木結構設計規范》JTJ 025的規定;采用鋼-混凝土組合結構時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鋼-混凝土組合橋梁設計規范》GB 50917的規定;采用鋁合金結構時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鋁合金結構設計規范》GB50429有關規定。
4.4.2 天橋結構應按下式進行傾覆驗算,其中人群荷載應按5kPa進行取值:

4.4.3 天橋上部結構,由人群荷載計算的最大豎向撓度,不應超過下列允許值:
梁板式結構 L/600
梁板式懸臂結構 L1/300
桁架、拱結構 L/800
索結構 L/400
鋁合金桁架結構 L/600
鋁合金桁架懸臂端 L1/300
注:L為計算跨徑;L1為懸臂長度。
4.4.4 天橋主梁結構應設置預拱度,其值采用結構重力和人群荷載所產生的豎向撓度,并應做成圓滑曲線。當結構重力和人群荷載產生的向下撓度不超過跨徑的1/1600時,可不設預拱度。
4.4.5 天橋宜采用預制裝配結構。
4.4.6 鋁合金結構不宜用作下部結構,并不得作為與建筑物相連接的消防安全通道使用。
4.4.7 欄桿自身撓曲產生的最大水平撓度不應超過H/100。
注:H為欄桿凈高度。
4.4.8 地震區天橋結構的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《城市橋梁抗震設計規范》CJJ 166的規定。
4.4.9 天橋結構設計宜進行環境荷載對結構影響的分析,并應按4.5節相關條款進行人致振動及舒適度的驗算。
4.4.10 當天橋采用鋁合金桁架結構時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 鋁合金天橋主梁宜采用兩榀或兩榀以上的桁架結構,且榀(桁架)間應有可靠的橫向結構連接。如受壓弦桿無側向水平支撐,應驗算壓桿的平面外穩定。
2 鋁合金簡支桁架及連續桁架梁的邊跨,其寬度與跨度之比不宜小于1/20,連續桁架梁中跨的寬跨比不宜小于1/25。
3 鋁合金桁架桿件重心線宜在各節點交會于節點中心。否則,應計算桿件偏心影響。
4 鋁合金桿件的軸向力可按節點鉸接計算;主桁桿件截面高度與桿件長度之比在連續桁梁中大于1/15、簡支桁梁中大于1/10時,應考慮節點剛性連接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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